113學年度轉學新生憑英文能力辦理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說明

  • 2024-07-30

  重要說明

 請詳閱轉入對應學年度之「臺北醫學大學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並於辦理期限內進行申請。

 轉學新生憑英文能力辦理抵免分為「檢定證書抵免」及「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兩類如下:
一、 檢定證書抵免: 113.08.29() 取得檢定官方正式成績單/證書,且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3學年度轉學新生。學測成績不得提交。
二、 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英語為母語境外新生/學測達14級分且聽力A級分
學生僅能擇一申請,若申請「檢定證書抵免」者,不予受理「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

 

檢定證書抵免申請資訊

 申請條件: 113.08.29() 取得檢定官方正式成績單/證書,且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3學年度轉學新生。(學測成績不得提交)
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送出抵免申請

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個人資料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語言檢定申請作業申請抵免/語言認證


申請操作請參閱 https://lc.tmu.edu.tw/zh_tw/curriculum/course1_4
 
申請時間:113.08.27()09:00 - 113.08.30()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補抵免申請時間:113.11.18()09:00 - 113.11.29()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1.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須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2. 語言中心將依據提出申請之檢定內容擇優判別是否符合「抵免必修英文課程2學分」、「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或「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
  3. 開學加退選後仍進行修讀取得成績之課程及申請通過停修之課程,皆無法辦理補抵免;欲辦理補抵免者,請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評估課程安排。
  4.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通識學分規則」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相關內容。
  5.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 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6. 申請抵免之檢定證書,將一併新增至語言檢定認證歷程。
 
抵免結果:
  1. 語言中心僅審查繳交資料是否符合抵免資格,最終抵免結果需視整體校內抵免規定判別。
  2. 最終抵免結果,請同學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進行確認。
  3. 預計開學第一週開放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4. 審查結果經核准後不得更改,未依規定如實填寫或上傳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已同意抵免之課程,得予以取消。

境外或學測特殊抵免申請資訊  

申請條件擇一:
  1. 以英語為母語或具有以英語為主要授課語言之高中文憑之境外生
  2. 「學科能力測驗英文考科」達14級分以上且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獲得A級分
 
申請時間:113.08.27()09:00 - 113.08.30()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憑條件一「境外生相關資格」申請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c8660516fdecd84
憑條件二「學測及英聽成績」申請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c866050e1300efb
 
檢測日期:預計於 113.09.03() - 113.09.05() 由語言中心依報名且符合資格人數,安排英語口說考試,請預先保留時間。可進行口說考試之名單與場次資訊將於 113.09.02() 公告於語言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請務必自行查閱。
 
注意事項:
  1.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須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2. 依據本校「學生抵免通識學分規則」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辦法內容。
  3. 檢測當天需攜帶「學生證」、「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擇一即可,須與申請填寫資料相符)供查核身分,未帶者禁止測驗。
  4. 未於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
  5. 已憑英文證書申請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者,不得參與本次特殊抵免。
  6.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7. 語言中心保留修改、終止、變更細節之權利。
 
如有疑問可洽詢語言中心 lc@tmu.edu.tw
02-27361661#2662 李小姐
02-27361661#2679 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