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轉學生憑檢定證書辦理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申請(109.01.10-109.01.15)

  • 2019-12-27
請詳閱「臺北醫學大學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並於辦理期限內進行申請。


申請條件: 108.09.03前 通過檢定取得成績單/證書,並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08學年度入學新生。

申請時間:109.01.10(五) - 109.01.15(三),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外語認證暨免修抵免平台」申請


注意事項:
1. 轉學生憑檢定證書辦理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僅於108學年度補抵免時開放辦理。

2.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需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3. 「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與「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僅能則一申請,申請前請謹慎選擇。

4. 申請抵免者,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修業辦法」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已抵免14學分之同學不得再申請。

5.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



如有疑問可洽詢語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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