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轉學新生憑英文證書辦理英文及外語課程補抵免申請 (115.11.02-115.11.27)

  • 2026-11-02
  • 羅婉尹
申請前請詳閱轉入對應學年度之「臺北醫學大學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及相關規定,並於辦理期限內至指定路徑完成線上申請且點選「送出」,始完成英文能力抵免學分申請。倘未能於規定時程內完成前述程序,視同未完成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時間:115.11.02(一)09:00 - 115.11.27(五)12:00,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申請條件:於 115.08.27(含)前 取得檢定官方正式成績單/證書,且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5學年度轉學新生。學測成績不得提交。

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指定語言檢定路徑,申請類別選擇「申請抵免」進行填寫後完成「送出」。

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個人資料→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語言檢定→申請作業→申請抵免/語言認證

注意事項:
  1.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須於應屆入學當學期辦理,並依規定日程申請,逾時不予受理;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凡未依規定辦理,致影響個人權益者,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2. 語言中心將依據提出申請之檢定內容擇優判別是否符合「抵免必修英文課程2學分」、「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或「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
  3. 開學加退選後仍進行修讀取得成績之課程及申請通過停修之課程,皆無法辦理補抵免;欲辦理補抵免者,請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評估課程安排。
  4.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語言中心官網課程資訊。
  5. 申請時所登載之檢定證書,將一併新增至語言檢定認證歷程。
  6.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修業辦法」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辦法內容。

抵免結果:
  1. 語言中心僅審查繳交資料是否符合抵免資格,最終抵免結果需視整體校內規定判別,請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進行確認。
  2. 預計於開學前一週開放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3. 審查結果經核准後不得更改,未依規定如實填寫或上傳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已同意抵免之課程,得予以取消。


如有疑問可洽詢語言中心
電子信箱:LC@tmu.edu.tw
連絡電話:02-27361661 分機 26241、2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