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請詳閱您對應學年制的相關規定「臺北醫學大學各對應學年度新生抵免法規」。
申請條件:
【新生】於 112.08.16(含)前 通過檢定取得成績單/證書,並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2學年度入學新生。
【轉學生】於 112.08.28(含)前 通過檢定取得成績單/證書,並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2學年度轉學新生。
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送出抵免申請
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學生→個人資料→教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語言檢定→申請作業→申請抵免/語言認證
可查閱「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申請操作說明」依步驟進行操作。
申請時間:112.11.20(一)09:00 - 112.12.01(五)12:00止,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需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 語言中心將依據提出申請之檢定內容擇優判別是否符合「抵免必修英文課程2學分」、「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或「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
- 開學加退選後仍進行修讀取得成績之課程及申請通過停修之課程,皆無法辦理補抵免;欲辦理補抵免者,請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評估課程安排。
-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修業辦法」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辦法內容。
-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 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 申請抵免之檢定證書,將一併新增至語言檢定認證歷程。
- 語言中心僅審查繳交資料是否符合抵免資格,最終抵免結果需視整體校內規定判別。
- 最終抵免結果,請同學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進行確認。
- 預計開學前一週開放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教務系統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 審查結果經核准後不得更改,未依規定如實填寫或上傳資料者,經查證屬實,已同意抵免之課程,得予以取消。
02-27361661#2662 李小姐
02-27361661#2679 羅小姐
02-27361661#2770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