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請詳閱您對應學年制的相關規定「臺北醫學大學各對應學年度新生抵免法規」。
申請條件:
【新生】於 111.08.15(含)前 通過檢定取得成績單/證書,並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1學年度入學新生。
【轉學生】於 111.08.28(含)前 通過檢定取得成績單/證書,並符合本校抵免條件之111學年度轉學新生。
申請方式:於公告時間內至教務學務系統「語言檢定」送出抵免申請
申請時間:111.11.21(一)09:00 - 111.12.02(五)12:00止,期間24hr開放,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項:
1. 英文及外語課程抵免學分需於應屆入學當年度辦理,逾期將無法申請;休學生請務必在休學前辦理,復學時無法再次申請。
2. 語言中心將依據提出申請之檢定內容擇優判別是否符合「抵免必修英文課程2學分」、「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或「抵免必修英文課程4學分及選修外語課程2學分」。
3. 開學加退選後仍進行修讀取得成績之課程及申請通過停修之課程,皆無法辦理補抵免;欲辦理補抵免者,請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評估課程安排。
4. 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修業辦法」於他校所修習之通識課程最高可抵14學分,詳細規範請逕自參閱辦法內容。
5. 不同抵免申請路徑之英文及外語課程後續修課規劃,可參閱 語言中心課程資訊。
6. 申請抵免之檢定證書,將一併新增至語言檢定認證歷程。
抵免結果:
1. 語言中心僅審查繳交資料是否符合抵免資格,最終抵免結果需視整體校內規定判別。
2. 最終抵免結果,請同學自行至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進行確認。
3. 預計開學前一週開放查詢結果,實際時程須視教務系統各單位審查進度而定。
如有疑問可洽詢語言中心
02-27361661#2662 李小姐
02-27361661#2679 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