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dergraduate Student

  • 要如何知道自己在語言中心修課及畢業條件要依據哪個學年度的法規辦理?

    請於【教務學務系統】→【學分進度查詢】項目 → 查看【對應學年度】欄位內容

  • 休學生是否能於復學後再辦理抵免?

    不能。學生需於入學當學年度依照公告時程辦理,逾期不受理。
    例:104學年度入學學生於104學年度休學,105學年度復學,需於104學年度休學前依照公告時程先完成抵免申請。

  • 如果我已使用檢定證書辦理通過抵免必修英文2學分「英文(一)」,還需修讀那些課程?

    同學需再取得必修英文「英文(二)」課程2學分及通識外語領域選修課程2學分,並且依照學制對應學年度通過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

  • 關於必修英文課程,我可以先修讀「英文(二)」再修讀「英文(一)」,或是同時修讀「英文(一)(二)」嗎?

    不行,必修英文課程「英文(一)(二)」為漸進式課程,設有擋修,須先取得「英文(一)」學分,方可修讀「英文(二)」。

  • 我需要補修「英文(一)(二)」學分,但選課系統無法直接選課怎麼辦 ?

    必修英文課程採取能力分班並設有擋修機制,取得英文(一)學分才能修讀英文(二);
    若要加選必修英文課程,須於 開學加退選 來信至語言中心官方信箱 lc@tmu.edu.tw 並提供下列資料:

    1. 要補修的必修英文課程名稱
    2. 學號
    3. 空堂課表
    4. 英文程度(校外檢定或是學測成績)

    語言中心將依據您所提供的資訊,回覆您較合適的班別,您再自行於加退選期間,以特殊加退選進行重補修申請
    若未依照語言中心回覆選擇班別,將一律不予通過特殊加退選申請。

     
  • 一定要在入學第一學年完成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嗎? 若未能通過有替代措施嗎?

    建議同學盡量於第一學年結束前通過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請詳閱相關法規及附表(如連結網頁)。

    • 學制為111學年度(含)起學生,需聽讀說寫四項技能皆達英語能力標準,第一學年結束前若未通過英語能力認證,次學期起須修讀「大二英文」(零學分課程,修課期間一學期),未通過者,必須重修直至通過。
    • 學制為104-110學年度學生,則可選擇修讀「英語精進(一)(二)」課程(皆為1學分課程,不列入通識修業學分)或是考取外語檢定證書達到各學系外語認證標準。

    同學於修讀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期間仍可報考檢定,若達到各學系標準得依本校規定申請停修,並改以檢定證明申請通過「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
     
  • 我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但已過了檢定官方有效期限,還可使用於英語能力/外語認證嗎?

    可以,只要曾經通過語言檢定,且到達各系英語能力認證/外語認證標準,無論證書效期都可以使用。

  • 如果我在修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的期間已通過語言檢定,那還要繼續修課嗎?

    若於修習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期間考取語言檢定達到各系英語能力/外語認證標準,可於當學期語言檢定開放繳交期間,將檢定資料繳交語言檢定至指定平台,並依教務處規定程序申請停修「大二英文/英語精進(一)(二)」課程,若未申請停修須依照課程規定完成此門課程。

  • 學制對應104-110學年度的學生,是否可同時修讀「英語精進(一)(二)」課程?

    「英語精進(一)(二)」課程為漸進式課程,設有擋修,因此須先修讀完「英語精進(一)」,方可修讀「英語精進(二)」。

  • 我的學制需要必修「英文閱讀」課程2學分,但是現在沒有開這門課了,要怎麼辦 ?

    110學年度起英文必修課程改制,原先的必修課程英文閱讀將不再開設,若您的學制對為109(含)前學年度,且尚未學讀完英文必修課程,請參照下圖方式選課。

    同時提醒同學:

    1. 英文會話(上)(下)課程已不再擋修,請自行於「預選課或加退選期間」至教務系統使用「一般加選」選課
    2. 「英文(一)」課程為能力分班,若要選課請於「期初加退選期間」來信至語言中心官方信箱lc@tmu.edu.tw,並提供您的空堂時段、英文程度(校外檢定或是學測成績),語言中心將提供您較合適的班別,您再自行至教務系統使用「特殊加退選」申請選課